UL 8750第1版是美國UL于2009年頒布的,在頒布的同時就被美國國家標準學會(ANSI)采用作為美國的國家標準,之后,UL 8750歷經(jīng)幾次修訂和完善,最近的一次修訂日期是2015年04月01日。EN 61347-2-13的最新版本是2014年的第2版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主要差異分析:標準涵蓋范圍,結構要求,測試要求。
標準涵蓋范圍差異
(1)標準涵蓋的產(chǎn)品
UL 8750的標題(全稱: Light Emitting Diode(LED) Equipment for Use in Lighting Products) 可直譯為《照明產(chǎn)品用LED裝置》。這些LED裝置不僅僅包括LED驅動器,還包括LED模組,LED控制器等。而EN 61347-2-13(標題:Particular requirementsfor d.c or a.c supplied electronic controlgear for LEDmodules)可直譯為《LED模塊用直流或交流電子控制裝置的特殊要求》,涵蓋的產(chǎn)品僅僅是LED電子控制裝置。所以單單從涵蓋的產(chǎn)品范圍上 看,UL8750比EN 61347-2-13廣。
(2)產(chǎn)品的電壓范圍
UL 8750能涵蓋的產(chǎn)品輸入電壓范圍包括不超過600 V的市電和一些直流電力源(包括電池、太陽能面板等)。EN 61347-2-13涵蓋的產(chǎn)品輸入電壓范圍是直流或交流不超過1 000 V。
結構要求差異
(1)對使用環(huán)境的界定
UL 8750對LED驅動器使用環(huán)境的定義有3種:Dry location(干燥環(huán)境),Damp location(潮氣環(huán)境),和Wet location(潮濕有雨環(huán)境)。產(chǎn)品使用在不同的環(huán)境下,標準中的相關要求也不一樣。可以從下圖1中感性地認識一下這3種環(huán)境的差別,具體的使用環(huán)境 需根據(jù)具體情況而定,請參閱標準。
EN 61347-2-13(EN 61347-1)中對LED驅動器的使用環(huán)境是按照IP等級來劃分的。根據(jù)經(jīng)驗,符合EN 61347-2-13 IP43及以上設計的LED驅動器是有足夠的信心可以通過UL 8750 Wet location(潮濕有雨環(huán)境)測試要求的。
(2)對觸點危險的界定
UL 8750和EN 61347-2-13(EN 61347-1)對超過下表限值的電壓和漏電流認為是有觸電危險的,具體的限值請參閱標準。
(3)輸入電源線的要求
UL 8750規(guī)定了和市電直接對接的電源線的顏色,要求零線的顏色須是白色或灰色。而EN 61347-2-13規(guī)定外部電源線需要是符合IEC/EN標準的電源線,一般三芯線的顏色是黃綠/藍/棕。因此,對于獨立式的LED 驅動器,幾乎不可能找到1根既符合UL 8750要求又符合EN 61347-2-13要求的電源線。
(4)“Class 2”與“Class II”
這兩個名詞發(fā)音一樣,但含義確大相徑庭。“Class 2”是UL 8750對LED驅動器輸出的定義,“Class 2”輸出的LED驅動器其輸出電壓,電流,功率值都是有限的,意味著其輸出是安全的。一般電壓不超過60 V dc,電流不超過8 A,功率不超過100 W(具體的限值請參閱標準)。